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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賈宇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深刻闡述了事關政法工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和新要求,特別是圍繞當前社會矛盾的熱點和焦點,提出了四個“決不允許”,即決不允許對群眾二手餐飲設備台北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四個“決不允許”抓住了當前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和底線,擲地有聲,令人振奮。但是,貫徹落實四個“決不允許”絕非一蹴而就,需要更為細緻的設計與艱苦的努力。
  杜絕司法不作為,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商務中心不理
  “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護住了司法介入的源頭。對群眾報警在第一時間介入,既可以保護群眾利益,也有助於穩住二手餐飲設備事態,平息糾紛,將解決問題與糾紛的途徑及時推向法律軌道。但是,實踐中,少數司法機關或者工作人員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或者推諉的現象屢有發生,損害了司法公信,傷害了群眾感情。這實際上是政法工作中的玩忽職守、不作為,嚴重的還涉嫌犯罪。
  這就要求,第一,深化警務體制改革,加強公安派出所建設,提高公安幹警的執法理念和職業素養,提高接警和處警能力,繼續推進警力下沉,實現迅速出警、處警。第二,檢察機關應當充分發揮立案監督職能,建立健全立案監督機制。檢察機關控告申訴部門對於人民群眾反映的公安機關有案不立、對群眾報警置之不理,法院有案不接、有訴不理,檢察院自偵部門有案不查的現象,應依microSD照法定程序及時辦理,並將結果及時告知當事人。
  踐行司法為民,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桃園婚禮佈置官司
  “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是對司法程序公平的保障。只有讓普通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贏該贏的官司,看得見法治的希望,群眾才願意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減少上訪纏訪鬧訪乃至極端事件的發生。
  這就要求,第一,構建科學合理的訴訟程序體系。必須完善案件繁簡分流機制,科學合理地簡化訴訟流程,在確保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訴訟效率,降低訴訟成本,減少群眾訟累,放寬訴訟費緩、減、免的規定限制,確保普通群眾能“打得起官司”,依法維權。
  第二,司法行政管理部門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制度建設,完善被害人國家救助制度。不僅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切實落實刑事訴訟法和法律援助條例關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而且要完善對刑事被害人和民事、行政訴訟當事人的法律援助,尤其是針對農民工、城市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體提供司法援助。在律師或者法律志願者的幫助下,他們能夠依法維權,防止由於貧富差距導致司法不公。同時,完善被害人的國家救助制度,對於因為受到犯罪侵犯,特別是得不到犯罪人賠償而陷入困境的被害人進行適當補償。
  第三,嚴格規範執行律師代理收費制度,對超標準亂收費的現象予以嚴格監管與處置。對一些通過坑蒙拐騙和纏訴、擾訴等不正當手段收取不明真相當事人的費用,擾亂訴訟秩序和訴訟代理服務市場秩序的黑律師、訴訟掮客等,相關部門要聯合行動,加大取締和打擊力度。
  最後,加大對普通當事人的法律宣傳解釋工作,認真做好導訴、訴訟風險提示、舉證告知等工作,避免缺乏法律知識的當事人因請不起律師而不能很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讓人民群眾打得起也打得贏該贏的官司,讓群眾在一個個案件中看到司法為民,看到法治的希望之光。
  切實規制權力,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
  “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疏通了司法公正的渠道。只有杜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才能掃清司法公正道路上的“攔路虎”,保證司法的獨立與公正。法律實施的關鍵,是保障權益、規制權力。法治的精髓在於“保障私權、約束公權”。四個“決不允許”的出發點是保障群眾權益,落腳點則必須從規制公權力做起。群眾權益保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權力是否盡職到位不濫用。在現行法制框架下,法律已經充分賦予公民內容廣泛、形式豐富的權利,寄托著人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嚮往。但實踐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知法犯法、司法不公、濫用權力等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現象仍很突出,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這就要求必須健全權力運行機制,將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對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釜底抽薪。首先,在權力制約方面,要規範各級政法機關主要領導幹部職責權限,科學配置政法機關的權力和職能,明確職責定位和工作任務。其次,在權力監督方面,要加強和改進對主要政法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實事求是地說,對一把手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仍然是一個薄弱環節。因此,要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察,加強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再次,“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在權力公開方面,要推行地方各級政法機關公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切實做到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最後,嚴格懲處措施。對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機關和個人,一經發現,絕不姑息,嚴懲不貸,追究經濟、行政直至刑事責任。
  守護司法公正,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
  “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是對司法公正的最後守護。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環節,是中國夢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近些年來的冤假錯案問題,引發了人們對於司法權威和公信力的強烈質疑,司法公平正義受到嚴峻的挑戰。要防止冤假錯案,必須做到——
  司法人員堅守法治信仰,摒棄錯誤的司法觀念。比如,公檢法三機關應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現實情況卻是配合為主、制約為輔,甚至沒有制約。又比如依法辦事與維護穩定的關係,有的地方認為穩定壓倒一切,為了穩定就可以不講法不講理,這種觀念也必須轉變。
  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確保司法權在行使過程中不受外界特別是黨政領導、行政機關、新聞媒體等的非法干擾和影響。
  司法人員必須廉潔司法,提高專業司法能力。造成冤假錯案的原因有二:一是沒有公正的立場,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二是沒有公正的能力,專業水平不夠。解決廉潔問題,需要建立財產公示制度。從防範角度出發,財產公示制度能夠有效督促司法人員抑制貪念,克己奉公。要綜合運用政策措施和法律嚴懲司法腐敗現象。例如嚴打洗錢、跨國追逃、沒收非法財物,築牢反腐敗的防線。解決專業能力不足的問題,就要改革司法人員錄用遴選機制。例如,基層法院錄用法官,從取得司法資格的優秀學生中錄取,減少非專業人士。法官、檢察官一旦接受任命即可終身任職,非因法定事由並依法定程序不得免職。
  提倡司法公開。推動司法公開,包括完善公開審判制度、公眾旁聽制度,推行司法文書公開制度。一切暴露在陽光下,接受民眾監督,接受社會監督,這就倒逼出廉潔奉公、專業司法,為排除不公正司法、防止冤假錯案打下基礎。
  當然,四個“決不允許”的落實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僅靠政法機關的意願、智慧和努力是不夠的,需要全社會力量共同謀劃、參與和推動。四個“決不允許”的實現,核心和關鍵在於政法機關發揮社會公平正義最後防線作用,但社會各方面的理解、支持、配合和呵護絕不可少。
  (作者為西北政法大學校長、教授)  (原標題:貫徹四個“決不允許”切實維護群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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